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资料,认为: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有
利于公司增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
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于各项业务有序健康发展,提升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力,最大化股东利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
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
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的
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在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四、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
出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管清友、张红英、陈蓉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